可为与不可为

世间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为之事;一类是不可为之事。
人生的失败可以归结为两大原因:可为之事不尽力为之;不可为之事硬去为之。
曾国藩说:“人生有可为之事,也有不可为之事。可为之事,当尽力为之,此谓尽性;不可为之事,当尽心从之,此谓知命。”
可为之事,不为,不仅错失机遇,还会导致惨重后果。
楚汉相争时,韩信作为刘邦的将军,从汉中出兵,占领了三秦之地。接着,打败了魏国,代国,赵国,齐国,招降了燕国,又歼灭了前来支援齐国的二十万楚军。
此时韩信掌握着数十万大军,拥有齐国72城,势力不下于项羽和刘邦。项羽与刘邦的战争正打得不可开交,天下大势的走向取决于韩信的态度。韩信如果为刘邦出力,天下就是刘邦的;如果为项羽出力,天下就是项羽的。
项羽派一个叫武涉的人去游说韩信,齐国的谋士蒯通也反复劝说韩信,希望他保持中立,三分天下,形成鼎足之势。
韩信觉得刘邦对自己有提拔之恩,觉得自己建立了这么大的功绩,刘邦不会不讲情谊,就拒绝了他们的建议。
几个月后,韩信率领数十万大军参加“垓下之战”,打败了项羽。刘邦很快就剥夺了韩信的兵权,把他改封为楚王,后来又降为淮阴侯。公元前196年,诱杀了韩信并诛灭其三族。
不可为之事硬去为之,也会遭到惨重失败。
西汉末年的“王莽改制”就是一个例子。
王莽是皇太后王政君的侄子,被任命为大司马,录尚书事,“代理朝政”。独揽大权之后,策动48万人上书,900多名诸侯、王公、公卿大臣跪求,请王莽登基当皇帝。于是,他就废掉汉朝,改国号为“新”,改年号为“始建国元年”。接着,恢复周礼推行新政,实行“井田制”等制度,遭到激烈反对,引发了广泛的农民起义。公元23年,起义的绿林军攻入长安,杀死王莽,将其斩首,尸体悬挂于闹市。
当时起来造反的农民军大都拥立汉朝刘氏后裔,打着“匡复汉室”的旗号。像绿林军拥立的刘玄,赤眉军拥立的刘盆子,以及最后取得胜利的刘秀等,都是汉朝皇室后裔,都聚集起数十万上百万的队伍。
可见,汉朝正统“天数未尽”,仍然具有很大号召力,王莽轻易用“新朝”取代汉室,是不可为的。他的失败是必然的。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窃取了辛亥革命成果,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当时,他掌握着北洋军阀的军队,得到英、日等列强的支持,民意机构完全听命于他,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了,就于1915年12月12日宣布复辟帝制,自己为“中华帝国皇帝”,改年号为“洪宪元年”。
13天之后,蔡锷、唐继尧、李烈钧在云南宣布独立,“护国战争”爆发。之后,贵州、广西、广东、浙江相继响应,北洋军阀中的段祺瑞、冯国璋拒绝支持。3月,袁世凯在一片讨伐声中宣布取消帝制。6月6日,袁世凯忧愤成疾而死。
“洪宪皇帝”总共只有83天就寿终正寝了。
二十世纪初的世界,民主共和已经成为时代主流。袁世凯恢复帝制,开历史倒车,当然是不可为的。
有些事情属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诸葛亮北伐中原,就是这样。
从公元228年到234年前后6年中,诸葛亮进行了五次北伐,总体上是失败了。
当时,天下总共13个州,曹魏拥有8个州加2个占据了一半的州。东吴拥有2个半州。蜀汉只有益州1个州。
当时全国共有1600多万人口,其中,曹魏有1300多万人,东吴有200多万人,蜀汉只有94万人。
军队数量,曹魏有60多万,东吴25万,蜀汉12万。
在综合国力上,蜀汉是根本没有可能打败曹魏的。
具有很高政治军事智慧的诸葛亮,为什么要坚持北伐呢?
易中天说是为了转移国内矛盾。这不是根本原因。主要是出于诸葛亮的政治信念和抱负。
在关羽丢失荆州,刘备伐东吴失败之后,诸葛亮深知敌强我弱的天下大势。
他在《前出师表》中说:“先帝深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故托臣以讨贼”。
在《后出师表》中说:“不伐贼,王业亦亡。惟坐待亡,孰与伐之”“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
可见,诸葛亮非常清楚北伐的结果难以逆料,但为了实现先帝的政治嘱托和匡扶汉室的理想,只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这是诸葛亮明知不可为而毅然为之的内在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怎样把握好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呢?
一要看是否符合法规纪律
符合的可为,不符合的不可为。
无论从政、经商还是处理各种问题,都要在法纪范围内行动,不要有任何触犯,不要有随意性与侥幸心理。
二要看有没有客观条件
任何事可办不可办,不能光考虑需要不需要,还要考虑有没有条件,能不能办到。
凡是不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不符合科学规律的,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就是不可为。
三要看产生什么后果
凡是达不到应有效果的都不能为。
看效果,不能只看表面、看局部,看一时。虽能取得一定效果,但也有很大负作用的事,不能做。眼前有一些好处,但潜伏着很大矛盾和危机的事,不能做。
现实生活中可为与不可为并不那么清晰可见。
可为之事往往显得困难重重,不可为之事有时显得非常可行。这就要从全局上、本质上、发展趋势上进行深入分析。
弄清楚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虽然重要,但关键还在于行动。
可为之事,果断为之。抓住机遇,不犹豫寡断;周密计划,全力以赴;无惧困难,坚韧不拔。
不可为之事,断然不为。顺从天命,等待时机。不因利益诱惑去做不可为之事;不因感情冲动去做不可为之事;不因头脑膨胀去做不可为之事。
“高手论剑,在于出手不出手之间”。
该出手时果断出之,不该出手时冷静待之,可谓之大师。
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为者,必有不为。有不为,才有所为。
把握好可为与不可为,才谈得上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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