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费收取标准?
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如果当事人请的行政诉讼方面的律师是按照一个事件进行收费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要看这个当事人所要办的这个行政诉讼的案件涉不涉及财产方面的案件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这个案件不会涉及到任何的财产方面的问题的情况下,这种行政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每件案子是从3000元到20000元不等。这具体的费用要按照当事人的有关的行政诉讼的案子的具体情况而定。
行政诉讼胜诉后可否赔偿?
行政诉讼胜诉后可赔偿。
建议申请提级执行;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提起行政诉讼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费用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行政诉讼费用的计算方法是: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4、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行政诉讼如何审查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中的期间如何起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内容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有:
1、取证规则取得证据规则,是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收集、调取证据所应遵循的程序、方法和应满足的条件;
2、举证规则行政诉讼举证;
3、补证规则行政诉讼中的补证;
4、质证规则质证;
5、认证规则。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诉讼是在多长时间审结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在多长时间审结要依据审理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要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如果是简易程序,要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19行政诉讼的参加人不包括
根据2017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当事人和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似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除这些人外其他人都不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第四章对诉讼参加人有更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