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标准最新2023(八项规定办公室面积)

办公用房面积规定标准?

1、办公室:普通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10~15平方米,设计办公人员数在10~15人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设计办公人员数在16人以上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

2、附属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文印室、资料室和档案室等附属用房人均使用面积10~15平方米。

3、内走廊:内走廊的净宽不得小于0.9米,走廊有窗时应采用窗帘等隔断方式。

4、楼梯:普通办公楼的楼梯净宽不得小于0.9米,多层建筑的楼梯净宽不得小于1.2米,高层建筑的楼梯净宽不得小于1.6米,并不得有垃圾道、烟道和孔洞等。

教师办公用房?

教师办公室面积规定是6平方米/人。

国务院,教育部八项规定中,明确了办公室面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含了,科级干部办公室面积标准:正科级办公室面积标准18平方米/人,副科级办公室面积标准/12平方米/人,科级以下6平方米/人。

教师办公室为6平方米。

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是套内面积吗

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不是套内面积,而是实用面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中央机关部级正职和省级机关省级正职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中央机关正司(局)级和省级机关正厅(局)级官员分别不能超过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后者比前者面积大6平方米。中央机关部级副职、省级机关省级副职、市级机关市级正职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为42平方米。中央机关处级以下、省级机关处级以下、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县级机关科级以下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为9平方米。

办公用房规定标准: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年度通过政务内网、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内部公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备情况应当按年度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如何计算

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1、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地方机关:

2、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3、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4、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办公用房标准面积含柜子吗

办公用房标准面积含柜子吗,说明如下:

1、办公用房标准面积含柜子,柜子是建筑物的家具之一,发挥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2、柜子在建筑物围护结构之内,要算建筑面积。

相关说明:

1、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净面积。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为辅助生产或辅助生活所占的净面积,例如居住建筑物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所占的面积。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的总和称为“有效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墙、柱等结构所占的面积。

2、建筑面积也称建筑展开面积,是建筑行业的专业有名词,与实用面积及实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是一个表示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也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围水平截面进行计算,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新规定有哪些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央机关、省级机关的省部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维持54平方米不变,市级正职的办公室使用面积由32平方米增加到42平方米,县级正职由20平方米增加为30平方米。乡级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新版标准”对建筑装修标准与造价也做出了严格的细化规定。从经济、节能、环保等多角度考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会议室、接待室及主入口门厅不应选用豪华灯具;外墙面不宜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主入口不应使用铜质门、豪华旋转门。中央、省级、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比例,不宜超过35%,县级机关不宜超过30%,乡级机关不宜超过25%。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有误差范围吗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没有误差范围。对于三个级别的办公面积做出了以下规定:

1、按规定,中央机关部级正职和省级机关省级正职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54平方米;中央机关正司(局)级和省级机关正厅(局)级官员分别不能超过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

2、中央机关处级以下、省级机关处级以下、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县级机关科级以下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不得超过9平方米。

同1999年制定的标准相比,省部级官员、中央机关的厅局级官员办公用房标准保持不变;而中央机关的处级及以下、省级机关的正厅局级及以下官员的标准则略有上调,市县两级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则是全部放宽。其中,三类官员办公室标准增幅最大:市级机关正局级、副县长、县级机关正科级,按照新规,他们的办公室使用标准上调一倍。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如何测量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测量方法是:

1、测量套内使用面积。在开始测量时,为了保证测量的准确性,测量时要注意使测量位置距地面高1-1。2米。使用面积的测算,对房间内部测量所得到的尺寸,是房间轴线尺寸减去墙体厚度和抹面厚度的尺寸,不能作为面积中的尺寸。也就是说,根据这个尺寸算出的面积并非是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是按轴线尺寸除去结构厚度尺寸的房间内部尺寸计算的。一般来说,承重墙体是砖墙时,结构厚24cm,寒冷地区外墙结构厚度为37cm,混凝土墙结构厚度20cm或16cm,非承重墙12cm、10cm、8cm不等。

2、测量后计算套内建筑面积。测量好套内使用面积后,要计算套内建筑面积还必须测量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国有企业领导办公用房面积有规定吗?需要参照党政机关领导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吗?

  • 有什么明文规定吗?谢谢
  •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1999年12月投资[1999] 2250号21日)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政府,计委(经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政府机构签发的文件[1997] 13号实施建设在艰苦的工作,紧缩的尽职调查成立,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写字楼,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并为改革原有的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重组和重新规范,制定了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提交给国务院的批准,现在的“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第二章水平和?建设指数第三章选址和建设用地在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标准装修室内环境与建筑第七章附则设备建筑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政策合理确定办公的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空间,加强管理和监督,建设标准的制定。 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施工第二十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基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的初步设计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党和政府办公大楼批准。 适用于县级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建设标准第三条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写字楼机关(以下简称“党和政府办公空间”)的新建筑。改建,扩建项目的实施。 第四党政办公大楼必须遵循整体规划,功能,以及在施工逐步改善的原则。建设办公用房的规模应根据水平和使用单位,按照建设品位建设标准的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确定能力做好准备。 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同级别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个市(州,盟),县(市,旗)应集中在建筑施工或组合使用,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文章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之间,建筑风格,建筑立面和周围环境的特点,关系的性质,并应符合有关土地保护,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规定。 施工一级党和政府办公场所第七条应与经济发展的地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追求真理,功能适用,操作简单而庄严。为了改善器官的效率,应设置或条件,如办公自动化设备保留。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第八条,应坚持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会服务的优势。专注于办公用房建设或联合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的建筑。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的第九条应符合建设标准的要求,我们也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 ?第二章水平和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类的施工指数第十条区分为三个层次:为中央级部分办公用房(委)级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构和其他机构等同于该水平。 第二办公空间的市(地,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其他器官的水平。 三幢办公楼的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其他器官的水平。 第十一条党和政府办公大楼,包括:办公楼,公共服务建筑,设备,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各类建筑物的内容如下:办公空间,包括一般办公人员和领导人员的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大楼,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图书馆,邮件室,电脑室,储藏室,卫生间,公共服务人员建筑物,房屋和其他警卫。 三,设备室,其中包括配电房,水泵房,水箱,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4,附属建筑,包括食堂,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 除了特殊的商业机构这四个建筑物,需要单独审批和审批标准。 党和政府各级机关的人均建筑面积指标的办公空间应当履行下列第12……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