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介绍人考察意见(入党介绍人考察意见简短)

入党介绍人考察意见
诚心请教有经验的党务工作者入党问题

  • 请教大家,我的情况是现在大四还有半年毕业,大一交了入党申请书,大二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上了党课通过考试拿到结业证书,大三被列为发展对象,大四上半年提交了团组织推优表、群众座谈会意见表、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函调政审材料。最后因为名额不够,被告知毕业前不能预备了。支部书记说这些材料都在档案里,学校还可以开一份证明还是介绍信什么的,说明我是因为名额不够而不能从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这一情况。请问各位:这些材料真的都归档了吗?毕业进入一个有党支部的单位工作,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我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身份,新单位是否不承认?进入新单位之后是不是再从头走一遍程序,一年积极分子一年考察一年发展对象再一年预备?学校的那份证明材料有没有实际用处,还是仅仅给单位做个参考?有以上经历和材料,进入新单位后入党流程能否简化?意见表、考察表、政审材料是不是得重新再弄一次?问题比较乱,大家不一定按顺序回答。另外根据我的情况请党务工作者提出建议?谢谢!
  • 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基层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确实是必须按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核定批准的年度发展新党员指导计划,来合理安排和有序进行吸收和接纳新党员工作。因此,在实际情况中确有一些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分子因发展计划安排和使用上的原因,暂时未能被党组织吸收接纳为预备党员。针对这种情况,各级党委也都在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来不断改进和完善发展新党员工作。 根据这位同学的情况,回答以下几点: 1,毕业离校有了新的工作单位之后,可以将在学校形成的有关要求入党的相应档案资料,完整地移交给新单位的党组织。 2,由于你的情况较为特殊且档案资料内容多于他人,如能提请学校党组织附上一份《关于xxx同学要求入党情况和相应档案资料组成情况的说明》则更好。 3,新单位党组织在接收并审阅了你移交的档案资料之后,会承接对你继续培养、考核的任务,并把你列为重点考察对象。 4,已经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有效,不需从头再来。 5,.确定你为发展对象的身份,新单位党组织需要半年的考察期。考察合格后,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委申请调整、变更一下本年度的发展计划,把你纳入其中。或是把你列入下一年度第一批发展计划。 6,已有的入党政审材料,由于有学校党委证明其真实性,新单位党组织可以全部采用、部分采用,也可不采用,重新在搞。 供你参考。

发展对象挂科了,大学还有可能成为党员吗

  • 发展对象挂科了,大学还有可能成为党员吗
  • 这个不会有什么影响的,虽然挂科,只要有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就能转正,挂科并不影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袱伐递和郛古店汰锭咯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成为预备党员之后其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有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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